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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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6-05-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次申报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与“专项课题”。

“重点课题”是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自设专项)。本年度设置的委托专项课题包含: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委托)、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江苏省叶圣陶研究会委托)、“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委托每项资助1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委托每项资助3万元)、开放互鉴的教育国际合作体系研究专项(12个,由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委托每项资助1万元)、“新教育实验”创新发展研究专项(10个,由新教育研究院委托每项资助3万元)等6类,课题资助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承担。自设专项课题包含:“健康第一”研究专项(15个)、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10个)、青年专项。

二、申报要求及数量

(一)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参考《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并结合自身研究旨趣、研究专长以及重点关注的教育教学真实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鼓励“接地气”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倡导协同攻关与方法创新。

“委托专项课题”和“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中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申报书中的“研究方向与范围”可从以下内容中选择一项填写:1.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教育基本理论研究;3.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4.基础教育研究;5.职业教育研究;6.高等教育研究;7.终身教育研究;8.教育数字化研究;9.国际合作与比较教育研究;10.体卫艺与国防教育研究;11.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12.教育发展史研究;13.其他。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被中止或被撤项未满3年的;其他与之相当的情况。

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重点课题限报8项,自设专项限报3项委托专项课题限报3自设部分专项限报1项

、申报程序与方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关于申报问题的解答也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tE6N3JF11Le0hCcOydC7-g进行查看。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报到所在二级学院(部)或部门,由二级学院(部)或部门排序并填写汇总表后于63日前将申报材料(经学院/部或部门审核后以学院/部或部门为单位)送至高教所,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经学校初评推荐的课题申报人员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ghb.jsies.cn:9090/)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联系人:胡智惠         咨询电话:83591037(内线:51037)

办公地址:北京路校区明德楼302室


高教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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