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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高教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6-04-27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江苏省高教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教育学领域研究的划分,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A. 教育基本理论 B. 教育心理 C. 教育信息技术 D. 比较教育 E. 德育 F. 教育政策与领导 G. 教育发展战略 H. 基础教育 I. 高等教育 J. 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 K. 教育经济 L. 体育卫生美育 M. 民族教育 N. 国防军事教育 O. 教育史 P. 课程与教学 Q. 学前与特殊教育 R. 教师教育 S. 教育评价 T. 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推荐名额与奖项设置

1.本次申报不限项。

2.奖项设置及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奖项设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总获奖比例参照上一年度情况、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量的40%。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奖励办法: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500元。

具体评选办法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部门、单位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高教所。同时报送申汇总表的电子版到联系人校内邮箱。具体装订要求参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截止时间为202663

联系人:胡智惠  咨询电话:83591037(内线:51037

办公地址:北京路校区明德楼302

 

                                                      高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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